一位藥師的疑惑:農委會修正動物用藥品零售法規 有理嗎
2018/11/20
陳進男/藥師
關於農委會預告修正「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將藥師及藥劑生排除在動物用藥品零售之外,並在修正案總說明表示係維護動物健康及正確指導飼主及畜禽水產養殖業者使用動物用藥品,個人覺得這樣的修法及說明實在有待商榷。
醫療著重在生理及病理的診斷,用藥則著重在了解藥品在生物體內的吸收、分布、排泄、代謝(藥物動力學),也包含藥品劑型的設計,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功能(藥劑學),從藥品的化學結構去理解藥品的特性(藥物化學),生藥來源相關藥品(生藥學)等等,上述均屬用藥的相關基本專業,農委會在修法上顯然完全缺乏對藥學專業的認知及理解,如果真的要維護動物健康及正確指導飼主及畜禽水產養殖業者使用動物用藥品,則實在沒有任何理由將藥師及藥劑生排斥在藥品零售之外。
再者,如果農委會這樣的邏輯可以成立,那麼對於人用藥品,為維護患者健康及正確指導患者使用藥品,是否僅能由醫師進行販售藥品?
農委會在研擬修正管理辦法草案時,不知是否有與藥學相關學界及公會進行徵詢意見或溝通?若無,研擬出此草案也未免太過草率,出現草案說明的說辭於理不通的狀況,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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